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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钱罪风险防范
时间:
2020-06-26
杭州经济律师整理,
洗钱罪风险防范
(一)对个人而言,为避免成为洗钱行为的“替罪羊”
1.远离网络洗钱陷阱;
2.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;
3.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;
4.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;
5.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;
6.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,消费者要及时到银行办理销户业务,并将卡片磁条销毁,不可随意丢弃。
(二)作为金融机构避免莫名其妙触犯洗钱罪,要加强防范
1.规范银行卡发卡行为。洗钱者借用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立众多“人头账户”是洗钱罪常见的 手段之一,因此银行要严格确认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,确保银行卡申请人的身份真实,开卡资料合规。
2.所有的金融机构均应建立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和证件留存制度,杜绝匿名账户和假账户。
3.客户在存款或进行任何金融交易时,金融机构应要求他们提交真实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住址。
4.对于一切复杂的、不寻常的和大数额的交易应当特别注意其背景、目的和来源。
5.在发现和怀疑某些非法资金来源于非法活动或可疑时,应免除金融机构及其职员为客户保密的义务,反之应向执法机关及时报告。
杭州经济律师事务所,杭州律师,姚青 来源 常见经济犯罪定罪量刑与办案精要 张焕林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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